聚焦公務員考核體系寬泛、考核指標籠統、考核內容趨同等問題,今年以來,浙江衢州市在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中,推行分類考核,通過細分考核對象、細化考核指標、改進考核辦法等方式,以精準考核評價促進公務員擔當作為。
為實現考核指標公平、考核結果可比,衢州市根據不同部門單位特點,分類確定考核對象,推進不同職位類別、不同職務職級、不同崗位人員分類考核。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按照職務層次,分類確定中層正職、中層副職、一般干部三類考核對象;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按照崗位特點,分別確定機關、一線執法兩個類別考核對象;法檢部門按照員額法官、司法輔助人員、司法警察進行分類考核;營商辦根據政務服務大廳工作特點,按照單人窗口、2—8人窗口、9人以上窗口劃分考核對象,每類對象設置不同指標,防止考核“一鍋煮”。
按照“年對照、季補充”和“個人自主申報、分管領導審核”的方式,設置考核內容。每年初,根據上級對本地本部門綜合考核目標任務,逐人梳理申報年度、季度考核內容;每季度初,分管領導根據工作要求和任務進展情況,對當季考核內容進行補充修正,結合干部崗位職責和工作難易程度,量化設置分值權重,推動綜合考核指標分解嵌入平時考核中。在考核方式上,依托公務員“四維考評”系統,開發考核對象“排列組合”功能,支持各單位根據實際設置考核模塊,把相同職位類別、相同職務職級、相同崗位人員拉到一個模塊,由分管領導對公務員進行評價打分。分類考核模塊應用上線后,協同考評時間由2天縮短到5分鐘以內,考核結果出爐時間由原來4天縮短為半天。
“推進單位內部中層干部和中層干部比、一般干部和一般干部比、下沉干部和下沉干部比,同類型干部在同一條賽道上比拼,讓工作更有方向,考核更加精準,干事更有激情。”衢州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、市公務員局局長徐賓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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